风险资产管理办法
一、总则
本办法旨在明确风险资产管理的原则、方法和程序,确保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最大化,并降低因风险资产带来的潜在损失。本办法依据公司章程、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制定。
二、风险资产管理机构与职责
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,负责风险资产管理的决策、监督和指导。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风险管理部门,具体负责风险识别、评估、监控和报告等工作。
三、风险识别与评估
风险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的风险资产进行识别和评估,确定各资产的风险程度、影响范围和可能损失。风险识别与评估应考虑市场、操作、信用等多种风险因素。
四、风险资产配置策略
根据风险识别与评估结果,公司将制定相应的风险资产配置策略。策略应依据风险承受能力、资产质量和投资目标等因素制定,同时应遵循分散投资、稳健收益的原则。
五、风险监控与报告
风险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风险资产进行监控,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。同时,应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情况及应对措施,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。
六、风险管理绩效评估
公司应定期对风险管理绩效进行评估,评价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性。评估结果应作为改进风险管理工作的依据,以确保公司的风险控制水平持续提升。
七、附则与附件
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如有未尽事宜,由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。本办法的附件包括风险管理政策、风险识别与评估方法、风险监控报告模板等。
八、记录与存档
所有风险资产管理相关的记录和文件应妥善存档,以便于公司进行内部审查和监管机构检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