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内财政预算报告涉及的单位

一、党政机关

党政机关,广义上包括党的机关、人大机关、行政机关、政协机关、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,以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、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人民团体。这些单位在国家财政预算中占据重要地位,其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。

1. 党的机关: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及直属事业单位。

2. 人大机关: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。

3. 行政机关: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单位。

4. 政协机关:包括各级政协及其所属部门单位。

5. 审判机关:包括各级法院及审判机关所属单位。

6. 检察机关:包括各级检察院及检察机关所属单位。

7. 派出机构:指各级党政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的派出机构,如地方驻京办、驻外办等。

8. 直属事业单位:指各级党政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,如党校、报社、电台等。

9. 人民团体:包括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群众组织。

二、事业单位

事业单位是指为国家公益目的,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,从事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等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社会组织。事业单位在财政预算中占有很大比重,其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,也有部分自筹资金。

1. 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:主要有图书馆、文化馆、各级公办学校、党校、档案局、文化中心等。

2. 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:如医院等有收入的又承担政府社会职能的单位。

3. 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:现在很少了,主要是一些原来国有企业的行业主管局。